春季来临 万物生长 在多雨的季节里 又有一大波蘑菇冒出来了 值得提醒的是 4-6月是蘑菇中毒高发季节 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 日前印发通知 我省决定自今年起 每年3月~6月 在全省范围开展 “珍爱生命拒绝毒蘑菇” 百日宣传大行动 省食药监局提醒 居民千万莫贪鲜 采摘不认识的蘑菇食用 宣传防控作为县市政府 年度食品安全考核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调研,摸清野生毒蘑菇的生长分布和群众采摘习惯等有关情况,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毒蘑菇的严重危害,讲清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讲清毒蘑菇中毒后的急救手段。尤其是县(市、区)、乡村和曾经发生过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地方,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基层卫生救治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我省将加大“拒绝毒蘑菇”公益广告宣传,并在野生毒蘑菇重点生长地带和中毒事故高发区域布置警示标识。 对宣传防控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以省食安办名义抄送各级政府,作为市县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 4-6月是蘑菇中毒高发季节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查阅到,2015年,国家卫计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共收到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69起,中毒5926人,死亡121人。与2014年相比,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5.6%、4.8%和10.0%。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最多(68起、1045人、89人)。 近年来,我省一些地区连续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令人痛心。 据媒体报道,去年我省鄱阳油墩街莲西村委会上田村蔡国爱夫妇一家四口食用野生蘑菇中毒; 鄱阳的蔡国爱夫妇和两个孙子孙女误吃野生蘑菇灰花纹鹅膏菌,出现中毒情况,4岁的孙子身亡。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我省食药监部门也正在统计近三年蘑菇中毒死亡人数,为摸清全省居民误食毒蘑菇提供卫生决策。 1 远离毒蘑菇的几个建议 不采摘 市民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菌并不容易,市民最好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不买卖 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不食用 欲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饮食关键在于不随意食用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尽量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预警宣传 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做到人人知晓随意采食野生蘑菇的危害性,尤其是具有潮湿土壤适合菌类生长的公园、植物园、旅游区、林场等地需做好警示,防止市民误采误食毒蘑菇,必要时可定期清理。 2 食用毒蘑菇后的自我急救方法 1、立即呼叫救护车赶往现场; 2、要立刻进行催吐,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5-10ml一次,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3、孕妇慎用催吐; 4、如果中毒者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 5、加盖毛毯保温; 6、凡同食用过同样蘑菇者,无论是否发病,同样需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 7、食用过的剩余蘑菇,应留存以供检验,查明中毒原因。 3 不靠谱的毒蘑菇识别方法 错误1“颜色鲜艳的,或外观好看的蘑菇有毒” 事实上,没有具体绝对的标准。色彩不艳、长相并不好的肉褐鳞小伞、秋盔孢伞等极毒。但同样很漂亮的橙盖鹅膏,却是著名的食用菌。 错误2“不生蛆、虫子不吃、味苦、腥臭的有毒” 实际上,著名毒菌———豹斑毒伞常常被蛞蝓摄食,不少有毒种类可以生蛆。 错误3“与银器、大蒜、米饭一起炒或煮后变黑色的有毒” 这种错误流传甚广,实际上蘑菇毒素不会与银器发生反应,这实为臆测的谬传。 错误4“受伤变色、流汁液者有毒” 其实这并不绝对,像松乳菇、红汁乳菇受伤处及乳汁均变蓝绿色,却是味道鲜美的食用菌。 错误5“菌盖上有疣、柄上有环和具菌托的有毒” 虽然这类菌有毒种类的比例较大,但也并非绝对如此。许多毒菌并无独特的特征,如外观很平常的毒粉褶蕈就很毒。 不要采摘、食用野生的菌菇类食品! 不要采摘、食用野生的菌菇类食品! 不要采摘、食用野生的菌菇类食品!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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